文章從藏族記憶傳承視域,探討藏族檔案文獻資源體系建設問題,學術上,可豐富少數民族檔案文獻資源建設理論;實踐上,可為檔案館制定少數民族檔案文獻資源建設政策、規范與標準提供參考。
藏族檔案文獻是藏族記憶的承載媒介,承擔著傳承藏族優秀傳統文化的社會職責,從這一視域審視,藏族檔案文獻資源體系的構建存在以下問題:(1)資源構建模塊缺失問題。從西藏自治區檔案館館藏資源建設看,尚未將不可移動物質文化遺產檔案文獻和非遺檔案文獻納入檔案館資源建設范圍。其資源體系構建的模塊性缺失破壞了藏族記憶的完整性,不利于藏族文化遺產的全面傳承保護。(2)資源體系涵蓋不全問題。從地區檔案資源體系涵蓋視角看,藏族檔案文獻資源體系建設存在以下問題:其一,種類不全問題;其二,內容不全問題。鑒于此,如何科學構建藏族檔案文獻資源體系,完整保護與傳承藏族記憶就成為自治區檔案館資源建設工作亟待解決的緊迫問題。
為完整構建藏族記憶,全面保護與傳承藏族文化,文章建議從可收集藏族檔案文獻和建檔性藏族檔案文獻兩大模塊構建其資源體系。
一是可收集藏族檔案文獻。就是指可收集進館保存的藏族檔案文獻,主要類型有:
(1)歷史檔案文獻。即西藏地方政府各機構和部分貴族、官員、寺廟、拉章和上層喇嘛,以及歷代中央政府或官員等以藏文、漢文、蒙文、滿文、英文、印度文、尼泊爾文形成的,反映藏族政治、歷史、經濟、軍事、科技、宗教等方面情況的檔案文獻。迄今,西藏自治區檔案館征集到的藏族歷史檔案共有90個全宗,約300多萬件(冊),其中,90%以上都是藏文歷史檔案。
(2)現行檔案文獻。藏族現行檔案是1959年以后,中央或西藏地方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等在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技、文藝、宗教或民俗等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不同形式的檔案文獻。目前,西藏自治區檔案館已經接受或征集到的現行檔案共2萬多卷,約占館藏量的1%。
(3)聲像檔案文獻。藏族聲像檔案是以聲音、圖像或聲像記錄藏族社會歷史發展情況而形成的檔案文獻,主要包括唱片、照片、錄音、錄像、影片和數字光盤檔案等類型。目前,西藏自治區檔案館已經征集到12024張歷史照片。此外,1959年以后形成的聲像檔案也亟待征集進館,以完善館藏檔案資源建設。
(4)實物檔案文獻。西藏自治區檔案館實物檔案資源建設工作已經取得顯著成果,共征集到3.4萬件唐卡、印章、貨幣、郵票、佛像和法器等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實物檔案。此外,檔案館收藏的5.06萬塊木刻印刷雕版,從檔案屬性劃分,也屬于藏族實物檔案的范疇。
(5)古籍檔案文獻。對于民族古籍的檔案屬性學術界進行過研究,從古籍形成的原始性和價值分析,多數民族古籍可視為民族檔案。西藏自治區檔案館現已征集到4200函藏族古籍,內容涵蓋佛學、工藝學、史學、文學、天文歷算、醫藥學、建筑學等各個領域,是極其珍貴的藏族特色檔案。
二是建檔性藏族檔案文獻。這是指對藏族不可移動物質文化遺產、著名人物,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采用文字記錄、拍照、錄音、錄像或實物補充等方式,建檔形成的檔案文獻,主要有以下類型:
(1)著名人物檔案文獻。著名人物檔案也可稱為人物檔案、名人檔案等,是指社會知名人士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記載和反映個人生平歷史、工作實績、學術水平等不同形式的檔案整體。藏族著名人物包括舊政權貴族、官員、寺廟、拉章、上層喇嘛或其后人,以及在政治、經濟、文化或宗教等方面有重要社會影響力的社會知名人士等。
(2)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文獻。《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3條提出“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采取認定、記錄、建檔等措施予以保存”。目前,西藏自治區以非遺傳承人或保護項目的形式,申報形成國家級、自治區級、市級和縣級4個等級保護名錄體系,各級非遺保護中心等設立專門機構,依據保護名錄體系,管理建檔形成的藏族非遺檔案文獻。
(3)不可移動物質文化遺產檔案文獻。即對藏族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摩崖、壁畫,以及歷史文化名城或特色村落等,采用普查登記、文字記錄、拍攝、攝制或多媒體等方式,對其進行建檔保護而形成的檔案文獻。檔案部門可依據藏族文化傳承的需要進行征集建檔,同時,也可接收或復制博物館形成的相關藏族不可移動文物建檔檔案文獻,以解決其資源體系構建的模塊性缺失問題。
[摘自《人大復印報刊資料·檔案學》(京),2020.5;原文發表自《民族學刊》(成都),2020(2):8-14]
作者單位:云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