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桂林市人民政府部門權責清單》中,明確了市檔案局具有8項權力事項以及與行政權力對應的43項責任事項,并將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合二為一制成一個表格實現“兩單融合”,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檔案信息網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按照簡政放權、依法行政和權責法定的要求,桂林市檔案局經過半年的疏理,共疏理出行政處罰2項,行政檢查1項,行政強制1項,行政獎勵1項,其他行政權力3項等8項行政權力,以及與各項行政權力對應的實施依據、責任事項、責任事項依據、追責情形、追責依據等事項,呈報審批公布后,接受社會公眾對檔案部門依法行政進行監督,給檔案部門正確行使職權戴上了責任“緊箍咒”,促使檔案部門公權公用、陽光操作,努力打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