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桃源縣委辦公室、桃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檔案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鄉鎮、縣直和駐桃有關單位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該《意見》就如何完善鄉鎮檔案工作管理體制機制,做好鄉鎮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提高鄉鎮檔案安全保管水平,強化鄉鎮檔案信息和信息化工作,加大鄉鎮檔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有些意見和規定是突破性的,更是史無前例的。比如,明確鄉鎮的黨政辦公室主管全鄉鎮檔案工作,對本鄉鎮檔案工作實行規劃、協調、監督和指導,管理本鄉鎮機關檔案。要求每個鄉鎮建立綜合檔案室,庫房面積不得少于30平方米,并配備密集架等檔案裝具。要求每個鄉鎮機關至少配備1名專職檔案員,既負責鄉鎮綜合檔案室的工作,又對全鄉鎮各建檔單位檔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要求每年檔案工作經費列入鄉財政預算,縣財政從2016年開始,每年還對每個鄉鎮預算安排1萬元作為對鄉鎮檔案工作經費補助;凡鄉鎮機關檔案工作規范化管理評估達省二級以上標準的,縣財政獎勵5萬元等。這些措施和辦法充分顯示了桃源縣委、縣政府對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鄉鎮基層檔案工作的堅強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