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檔案局在2017年的檔案行政執法檢查中發現,岳陽市某銀行成立兩年以來,存在文書檔案未按規定歸檔、檔案室保管保護條件不完善等違法違規行為。市檔案局檢查組當即提出了3個月內限期整改的口頭要求,并于2018年1月對該銀行下發了檔案執法監督檢查通知書。今年4月,市檔案局在復檢中發現,該單位存在的檔案違法行為仍未整改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的規定,市檔案局辦理了首起檔案違法案件的移送,將本案相關資料移送該銀行的上級單位,請該銀行上級部門依法及時對相關責任人予以查處,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岳陽市檔案局,目前案件正在處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