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檔案局依照《檔案法》《武漢市檔案管理條例》規定,就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中檔案管理有關事項提出處置管理意見:一是明確撤并單位檔案處置流向。原武漢市物價局、武漢市糧食局、武漢市信息產業辦公室、武漢市工業合作聯社、武漢市知識產權局、武漢市農業局、武漢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武漢市移民局(市支援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武漢市園林局、武漢市林業局、武漢市文史研究館、武漢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等12家單位的檔案,應在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后的三個月時間內向武漢市檔案館移交。二是新組建單位或職能調整單位應及時調整并完善檔案管理。新組建的武漢市農業委員會、武漢市園林和林業局、武漢市金融工作局,應按照國家檔案局8號令《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重新制定《機關檔案分類方案、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以下簡稱“三合一制度”),并報武漢市檔案局審批。職能轉變的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武漢市科學技術局、武漢市人民政府參事室、武漢市民政局,應及時調整“三合一制度”中有關職能轉變的內容。三是強調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對檔案移交中產生的爭議問題,有關單位和區檔案局應及時向武漢市檔案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