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寧波市奉化區檔案局與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了《中共奉化區委巡察檔案管理辦法》,明確了巡察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和歸檔范圍。
《辦法》規定,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巡察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巡察工作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利用及移交。根據巡察工作實際,可把巡察檔案納入區紀委全宗統一管理,在分類中設置巡察專業檔案門類。規定巡察檔案以組卷方法整理,保管期限定為30年,歸檔內容有工作方案,會議記錄、談話記錄,巡察工作報告等所有環節的第一手資料和巡察進展的原始記錄。
《辦法》要求,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明確巡察檔案管理的部門和人員,建立巡察檔案管理的3級網絡體系,由巡察辦主要領導統籌協調檔案工作,由主管負責人安排部署檔案工作,由巡察組專(兼)職檔案人員具體承辦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由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巡察檔案的管理工作。
《辦法》的出臺,確保了巡察檔案有章可循,完整有序,規范高效,加強了巡察檔案管理工作,方便了本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提供查閱利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