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珅謝恩折
曾經,有關和的影視作品熱播一時,劇中和在皇帝面前唯唯諾諾,一口一個“奴才”,而劉墉或紀曉嵐則稱“臣”。這樣設計臺詞,可能是編劇認為“奴才”的稱謂能更好地表現和猥瑣的貪官形象,或者認為和是滿族大臣,就應該稱“奴才”。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保存和奏折近500件,除少量謝恩折中稱奴才以外,其余奏折都是稱臣。魯迅曾說:“在清朝,旗人自稱奴才,漢人只能自稱臣。這并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賜以嘉名的,其實是所以別于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于‘奴才’。”應該說,這些憤激之言并不準確。
清前期使用混亂
“奴才”一詞很早就有,據考證是由“駑材”轉化而來,也就是愚笨無用之人。陳垣先生說:“昔稱奴才,以罵人耳,未有以自稱者,更未有以稱諸大廷者。……至國朝,滿洲大臣奏事,率稱奴才,始以奴才書銜,為一朝之典制。”滿語詞匯量小,有阿哈(Aha)一詞,譯成漢語時就意譯為“奴才”。《清稗類鈔》記載:“當未入關以前,滿洲曾貢獻于高麗,其表文自稱‘后金國奴才’。可見奴才二字之來歷,實為對于上國所通用,其后遂相沿成習耳。”
清入關以后,在全國建立起統治,越來越多地接受了漢文化,漢族官員越來越多,“奴才”一詞也在社會上廣泛使用。在奏章中“奴才”和“臣”并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康熙、雍正朝的奏折,有稱臣的,有稱奴才的,也有同一奏折中既稱奴才又稱臣的。
雍正朝開始對此進行規范。雍正朝編纂的《欽定八旗通志》載:“凡奏章內稱臣、稱奴才,俱是臣下之詞,不宜兩樣書寫,嗣后著一概書寫臣字。特諭。”雍正三年(1725年),南陽總兵董玉祥奏折中稱“奴才”,皇帝命他以后稱臣,董玉祥認為,此“實圣主優待臣子至意,但臣世代叨蒙豢養洪恩,得侍奴才之列,榮已過分。復蒙圣諭稱臣,更深乾惕”。感謝皇帝抬舉的同時,也不忘強調自己的奴才出身。江南提督高其位上請安折,寫“奴才高其位謹恭請圣安”。皇帝用朱筆將“奴才”二字勾掉,旁邊寫“臣”,并批:“向后寫臣字得體。”許多文章認為高其位作為漢人,刻意逢迎,自取其辱。其實并非如此。首先高其位是漢軍鑲黃旗人;再者,一史館藏朱批奏折中有10件為高其位所上,其中只有兩件自稱“奴才”,且一為請安,一為謝恩,其余都是稱“臣”。雖說“臣”字也是由“仆”演變而來,但奴才和臣還是有區別的。奴才對主子,臣對君,有“公”與“私”的區別。一般來講,奴才及其衍生詞語都是含有輕賤和貶義的。雍正五年(1727年)十一月上諭中有“此等卑污之習,皆始自包衣下賤奴才”的話。可見,奴才含有罵人之意,皇帝是心知肚明的。清代由奴隸制向君主制過渡,專制集權達到頂峰,皇帝既是主子,也是君,既視天下臣民為“奴”,也要建立“新型的”君臣關系;官員自稱奴才,說明擁有旗籍,擁有一種變相的貴族身份(被開除旗籍的人是沒資格稱奴才的)。寧愿做私家“奴”,也不愿稱國之“臣”,以自輕自賤來博取當權者眷顧,也是官場的不二法門。所以,此后奏章中“奴才”與“臣”的使用仍比較亂。
江南提督高其位請安折
乾隆帝區分滿漢文武
乾隆時期,政權更趨穩定,乾隆帝著力在各方面完善統治秩序,其中重要的內容是維護“滿洲舊俗”,例如他對滿人學習滿語作了許多規定。對于官員在奏折中稱臣和奴才,他也作了規范。
乾隆二十三年(1760年),對官員自稱作出明確規范,規定公事與私事要分開:“滿洲大臣奏事,稱臣、稱奴才,字樣不一。著傳諭嗣后頒行公事折奏稱臣;請安、謝恩、尋常折奏仍稱奴才,以存滿洲舊體。”
盡管皇帝三令五申,執行中仍然屢屢出現問題。主要有四種情況:
公事奏折仍稱奴才。此類情況很多,如安徽巡撫庸、云貴總督明瑞、福建巡撫溫福、陜西巡撫文綬、江西巡撫海明等,對此皇帝再三強調:以后凡奏報地方公事,都應稱臣,而請安、謝恩等私事仍稱奴才。
請安、謝恩折中不稱奴才而稱臣的,都受到嚴厲處分。如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調補湖南按察使法明于謝恩折內稱臣,被傳旨申飭,繼而革職。
武職的稱謂。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涼州鎮總兵喬照謝恩折內稱臣,乾隆帝指出:“武員即官至提督亦稱奴才,此乃向來定例,喬照豈容不知?雖臣仆本屬一理,稱謂原無重輕,但喬照甫如總兵,即如此妄行無忌,足見其器小易盈。”下令對喬照嚴行申飭。第二年,福建提督甘國寶奏請陛見折內稱臣,乾隆帝認為“殊不合體式”。指出:“向來武職具折例稱奴才”,以前“降旨令內外滿漢諸臣嗣后陳奏公事均一例稱臣,此第就文職而言,并非概及于武臣”,以后武官無論品級多高,都要稱奴才。
滿漢官員聯名上奏要求不一。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三月兩廣總督蘇昌、廣東巡撫明山的奏折中,蘇昌稱臣,明山則稱奴才,乾隆帝認為:“一折之中參差互異,于體制未符”,令“嗣后除本身謝恩等私事外,于一應公務折內均宜書臣,以昭畫一”。但到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直隸總督西寧、天津鎮總兵達翎阿與直隸布政使周元理奏報捕蝗蝻的奏折中,寫“奴才西寧、奴才達翎阿、臣周元理跪奏”。乾隆帝沒有像對待蘇昌與明山的奏折那樣,指示以后一律稱臣,而是認為周元理無禮。乾隆帝還發表了一番宏論,他說:“臣、仆本屬一體,均系奉上之稱,字義雖殊,其理則一。滿漢臣工自稱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雖滿洲大員亦一例稱臣,而滿洲督撫奏地方公事亦然,并非以奴才之稱為卑而近,稱臣為尊而遠也。即如滿洲大學士在朕前亦自稱奴才,而漢人雖丞簿末秩,引見亦皆稱臣,豈丞簿漢員因此遂得謂尊于滿大學士乎?朕撫御臣民并無歧視,而朝廷體統本自尊嚴,又豈因臣下之稱奴才而尊崇有加,稱臣而體制有減乎?朕于此等事從不計較,即漢人中間有于召對時稱奴才者,亦并無嘉賞之意。而折奏列銜則不宜參錯,止當論首銜何人,或滿或漢,皆可以一稱貫之。”就是說,聯名的奏折,第一個人如果稱奴才,后面的人就應該“連名直寫”。乾隆帝還指責說:“若謂周元理不屑隨西寧同稱,有意立異,是視周元理身分太高,諒彼亦不敢萌此念。但此等節目必拘泥若此,又何其不達事理耶?可笑之至。”三年后,監察御史天保、馬人龍因查出考場作弊呈遞奏折,開頭稱:“監察御史奴才天保、馬人龍跪奏”,因天保在前,于是折內“連名直寫”概稱奴才。乾隆帝卻提出:“向來奏折,滿洲率稱奴才,漢官率稱臣,此不過相沿舊例,且亦惟請安、謝恩及陳奏己事則然。若因公奏事,則滿漢均應稱臣。蓋奴才即仆,仆即臣,本屬一體,朕從不稍存歧視,不過書臣覺字面冠冕耳。初非稱奴才即為親近而盡敬,稱臣即為自疏而失禮也。且為君者,豈系臣下之稱臣稱奴才為榮辱乎?今天保、馬人龍之折如此,朕所不取,若不即為指斥,恐此后轉相效尤,而無知之徒,否或因為獻媚,否或竊為后言,不可不防其漸。”再次強調:“嗣后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著一體稱臣。”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閩浙總督常青與福建巡撫徐嗣曾(漢官)聯銜上奏折,俱稱奴才,乾隆帝指出:“殊不知政體”;“同為臣仆,尊親原不系此。即稱奴才,于尊君之道亦非有加”;“嗣后除請安、謝恩外,凡遇地方事件,俱照向例一體稱臣,不得仍稱奴才”。
至此,奏折中稱臣或奴才基本確定。凡屬旗人,無論滿、漢還是蒙古人,除請安、謝恩等私事外,奏折中一律稱臣;而漢官如曾國藩、李鴻章等,私事也稱臣。武職中,無論滿漢、公私,即便官至提督,都要稱奴才,甚至與總督巡撫聯合上奏折時,也要稱奴才,不能與督撫一樣稱臣。查閱清代武官的奏折,康雍兩朝,年羹堯、岳鐘琪(漢官)等都稱臣,而乾隆中期以后,提督如馮子材、聶士成等,都稱奴才。咸豐二年又規定武科考試中試的武舉,引見時一律稱奴才。可以說,自乾隆中期以后,奏折中稱奴才的人反而多了。但寫折和面見不同,從乾隆帝對周元理的指斥來看,滿族大臣在皇帝面前還是稱奴才的,所以和在皇帝面前一口一個“奴才”,也不能說不合情理。
臣與奴才,都是統治秩序的需要
清末,改革的呼聲日益強烈,反滿浪潮迭起,旗員與漢官的不同稱謂也受到關注。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兩江總督端方代安徽廩貢生李鴻才呈遞融合滿漢畛域的條陳,內容有滿漢刑律宜歸一致,滿臣不宜稱奴才,滿漢通婚宜切實推行,等等,慈禧太后下令交會議政務處討論。隨后,端方等聯名上“滿漢平議”折,提出“奏折中無論滿漢一律自稱曰臣,不得再用奴才字樣”。
宣統二年(1910年)正月二十八日,海軍部大臣載洵等奏請降旨令內外滿漢文武諸臣奏事一體稱臣:“考我朝國語,有阿哈二音,原其意即為臣下,誤譯為奴才二字,以臣工而稱奴才,經傳既未概見,名詞亦不雅馴。……查近日折奏銜名,滿蒙仍稱奴才,漢文官則稱臣,武官又稱奴才。共戴一尊,而稱名各異,我國家大同之盛,豈宜有此?……方今屢奉明詔,預備立憲,官制既宜重訂,滿漢方期融合,而文武并重之制亦經奉旨申明,獨于折奏銜名顯有區別,上失國家教忠之旨,下啟臣民輕重之心,非所以尊朝廷而崇體制也。夫奴才之稱,本非正名,不過為啟心郎等所譯,遂成習慣。……臣等擬懇我皇上明降諭旨,飭下內外滿漢文武諸臣,嗣后陳奏事件均應一體稱臣,永革奴才稱謂,則滿漢之畛域既除,文武之階級自泯。庶使億兆人民永協率土皆臣之義,而盈廷蹌濟益矢委身不貳之忱矣。”
二十九日內閣發布上諭:“君臣為千古定名,我朝滿漢文武諸臣有稱臣稱奴才之分,因系舊習相沿,以致名稱各異。……當此預備立憲時代,尤宜化除成見,悉泯異同。嗣后內外滿漢文武諸臣陳奏事件,著一律稱臣,以昭畫一而示大同。”
從清初稱臣還是稱奴才沒有嚴格的區分,到乾隆中期制定滿漢文武公私的區分,到清末廢除奴才稱謂,目的都很明確:既要用“奴才”來強調和維護旗人和軍隊對皇帝的私人屬性,又要用“臣”來建立合乎傳統倫理的君臣關系。?
作者單位: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