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轉發了蘇州市檔案局《關于做好蘇州市機構改革中檔案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從對歷史負責、為現實服務、替未來著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機構改革中檔案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涉改單位檔案管理和處置工作納入機構改革組織實施的總體部署,要嚴格落實責任,嚴肅檔案工作紀律,做到檔案處置工作與機構改革工作同步推進,確保改革中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意見》明確,組建和重新組建的部門(單位),啟用新名稱的,該部門所形成的檔案按新名稱建立新的全宗進行管理。新組建的部門(單位),沿用原名稱的,其檔案按原名稱單位全宗號,由原名稱單位繼續管理。領導體制調整、職責調整的部門(單位),沿用原名稱的,其檔案原則上按原名稱單位全宗號,由原名稱單位繼續管理。領導體制調整、職責不變,但名稱變更的部門(單位),一般不作全宗變更,仍使用原全宗號管理。不再保留,納入新組建部門(單位)的,該部門(單位)的檔案全部由新組建部門(單位)接管或移交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原全宗實行封口管理,不得分散。新產生的檔案納入新組建部門(單位)全宗進行管理。機構撤銷,不再保留的部門(單位),全部檔案(含電子檔案和數字化副本)由原單位整理好后直接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部門(單位)的部分職責劃入其他部門(單位)的,在劃入前履行該職責形成的檔案原則上仍屬于原全宗,不得分散,不得擅自帶入新部門(單位)。部分專業檔案如因職能業務延續性開展的需要,在報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可移交新部門(單位)進行管理。
《意見》提出,做好機構改革中檔案的交接與管理,是機構改革中一項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確保檔案得到妥善處置,檔案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意見》要求,蘇州全市各級檔案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改革中檔案工作的協調與監督,根據機構改革實施進程情況,及時制定本級涉改部門(單位)檔案處置總體實施方案,開展指導和培訓工作;審查本級涉改部門(單位)檔案管理與處置工作方案,及時掌握檔案的歸屬與流向,處置檔案歸屬爭議,推動工作落實;加強機構改革中檔案行政執法工作,切實糾正違反檔案法律法規的行為,對于機構改革中檔案處置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蘇州全市檔案部門、涉及機構改革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意見》,切實做好機構改革期間的各項檔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