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檔案開放的方針政策,加強檔案業務建設,有效開發利用檔案信息資源,提高檔案公共服務能力,興寧區國家檔案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辦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鑒定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到期檔案開放鑒定工作。
一是加強學習,領會要求。區國家檔案館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檔案開放和開放鑒定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領會掌握最新的有關規定要求,確保到期檔案開放鑒定工作規范開展。
二是精心組織,摸“清”家底。成立了由館長為組長、副館長為副組長、相關業務負責人為小組成員的檔案開放鑒定工作小組,組織專人對館藏檔案的到期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三是嚴格把關,開展鑒定。檔案開放鑒定工作首先由全宗單位進行初審,區國家檔案館指導全宗單位實事求是地提出劃控和開放意見,并形成書面鑒定意見,確保此項工作嚴謹細致、劃控準確、手續完備、臺賬清楚。下一步,區國家檔案館開放鑒定小組成員對初審結果進行復審、終審,編制檔案開放目錄,并報城區檔案局審批后統一向社會公布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