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檔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發揮黨管檔案工作政治優勢和檔案館專業優勢,內蒙古自治區根河市檔案局、市檔案史志館結合工作實際,出臺了《根河市檔案局、市檔案史志館協同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局、館協同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協同依據、協同范圍、協同方式及有關要求6個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按照“優勢互補,形成合力”“職能互補,分工協作”的工作原則,《辦法》對17項涉及檔案行政管理職能和依靠檔案局現有人員力量無法完成的工作作出明確規定。采取3種協同工作方式保障局、館各項工作落實、落細。一是授權委托。檔案局授權委托檔案史志館開展各類指導、監督、驗收、測評等相關具體工作。二是聯合開展。檔案行政執法、檔案信息化建設、檔案宣傳等工作,由檔案局牽頭,檔案史志館參與,聯合開展工作。三是委托代擬。檔案局委托檔案史志館負責代擬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劃、業務標準、規范,檔案事業工作計劃等材料,并向檔案局報送相關材料,檔案局進行審核發文。
《辦法》的出臺,對加強局、館力量統籌,更好地形成整體合力,更加精準有效地推動工作落實,共同促進根河市檔案事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將起到有力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