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昌平區司法局關于開展行政執法主體清理及集中換發新版行政執法證件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北京市昌平區檔案館開展了館內“北京市行政執法證”收回工作。
在機構改革中,區檔案館與檔案局剝離,不再具有行政執法職能,全館人員執法證于2021年在北京市行政執法信息平臺進行了注銷,但并未進行證件收回工作。
此次按照文件要求對館內持有執法證的工作人員進行了統計,并于5月初完成了執法證的收回工作,共收回“北京市行政執法證”37張,包括一名調離人員及一名退休人員的執法證。下一步將按文件要求,適時進行執法證的銷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