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國家檔案局局長陸國強簽署國家檔案局第19號令,公布《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發布后,沈陽市檔案館相關責任部門認真組織學習,深入開展調研與研討,并結合本館實際,形成關于貫徹《辦法》的專題報告。8月5日,沈陽市檔案館召開館長辦公會議,學習《辦法》內容,專門聽取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并研究部署相關工作。
會上,相關部門負責人從檔案開放面臨的新形勢、存在的主要問題、工作措施與建議、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方面作了專題匯報。
市檔案館館長張春風對報告給予充分肯定,并強調指出,《辦法》的出臺,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大檔案開放力度的重要舉措,是實現檔案信息開放共享、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對檔案利用需求的有效措施。市檔案館要結合工作實際,全力做好《辦法》的貫徹落實。一是深入學習,了解掌握《辦法》新內容、新變化、新要求,為今后開展工作打好基礎;二是完善制度,按照《辦法》要求的新機制、新流程,對現有的相關制度進行重新修訂完善;三是牽頭負責,會同檔案形成單位和移交單位共同做好檔案開放審核工作;四是克服困難,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好檔案開放審核工作,實現檔案有序開放、有效利用與檔案實體和信息安全相統一,把《辦法》落到實處,推動檔案開放審核工作再上新臺階。
會議還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沈陽市檔案館館藏檔案開放審核辦法(暫行)》和《關于成立沈陽市檔案館檔案開放審核委員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