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關于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檔案資料收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檔案資料收集管理工作。
《通知》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將本級檔案館納入成員單位,將疫情防控檔案收集管理工作納入疫情防控總體工作安排部署,納入疫情防控指導督查范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檔案資料收集管理工作,并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做好相關工作;衛生醫療、交通運輸、物資保障、新聞宣傳等疫情防控職能部門要組建檔案工作專班,同步推進疫情防控和檔案資料收集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結合實際,突出疫情防控檔案收集管理工作重點,明確歸檔范圍,確保疫情防控檔案資料齊全、完整、準確、安全。《通知》就疫情防控檔案歸檔范圍提出了包括上級黨委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規定、通知、通報等30個方面的具體內容。
《通知》指出,各級檔案局、檔案館要主動服務疫情防控工作,派專人參與本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檔案收集管理工作,聯合組建本地區檔案業務指導工作專班,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主動指導本級各部門和各類社會組織開展疫情防控檔案收集管理工作,適時面向全社會廣泛開展疫情防控檔案征集工作。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湖北省重大活動檔案管理試行辦法》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省級重大活動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待疫情結束后,將疫情防控檔案向本單位檔案部門移交,臨時性機構應將疫情防控檔案向有關主管部門或同級檔案館移交。檔案館(室)要結合實際,設置專門類別或獨立全宗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