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底,云南省檔案局聯合省人大、省法制辦等部門組成檔案行政執法檢查組就《檔案法》、《云南省檔案條例》的執行情況、檔案事業發展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其執行情況,中辦、國辦《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意見》和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執行情況、檔案基礎設施建設及相關設施設備滿足工作情況和檔案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分別對曲靖、昭通、大理、臨滄、保山、德宏、普洱、玉溪等8個州市開展執法檢查,并書面反饋了執法檢查意見。近日,各受檢州市積極落實整改檢查組反饋的意見,并向省檔案局書面報送了相關整改落實情況,執法檢查成效顯著。
保山市政府針對執法檢查意見,對檔案基礎設施、信息化水平、經費投入、監管環境及人員素質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提出要“完善檔案工作體制機制”、“改善檔案保管條件”、“增強檔案公共服務能力”和“全面提高檔案干部隊伍素質”四個方面進行整改,進一步明確了全市各級黨委、政府都要有領導分管聯系檔案工作;要求各級政府在編制調整、招錄公務員時,全力支持檔案部門招錄、選調等方式充實干部隊伍,改善檔案干部隊伍結構;要求各級政府將檔案館館藏檔案日常維護費列入各級財政年度部門預算。
臨滄市委書記孫青友針對省檔案執法檢查組對臨滄市檔案工作執法檢查反饋意見中提出的“進一步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落實黨委和政府各有一名檔案工作分管領導的相關要求”,專門作出批示:“檔案工作極為重要,是存史、資政、育人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請按省檔案局反饋的意見認真總結整改,注重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注重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注重服務水平提升”,并指示由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分管檔案工作。至此,臨滄市形成了由一名市委常委和一名副市長共同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格局,檔案工作領導體制得到有力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