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萬盛經開區管委會行政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萬盛行政區劃調整前檔案移交進館工作的通知》,全面啟動中斷已10年的檔案接收進館工作。
此次移交的檔案為2011年萬盛行政區劃調整前形成的檔案。主要有原萬盛區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屬企事業單位(包括建制調整前撤銷的萬盛區部門、團體和撤銷、破產、轉制、合并的區屬企業、事業單位)形成于2011年底前的具有永久、長期、30年保存價值的法律、法規規定應移交的檔案;包括檔案實體、全宗卷及各類檢索工具、檔案數字化副本。
文件對質量提出要求,要求移交的各類檔案實體,必須按檔案形成時檔案整理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規范整理;移交的全宗卷必須符合《全宗卷規范》《全宗指南編制規范》;移交的檔案數字化副本必須按照《紙質檔案數字化技術規范》要求;檔案裝具必須使用國家標準卷盒,裝訂采取線裝或不銹鋼釘裝訂,保證裝訂牢固,標識整潔。
此次檔案移交進館工作任務重、時間緊、專業性強,要示各單位必須切實做好清理、搶救、歸檔工作,開展好到期檔案的鑒定,嚴把檔案數字化加工關;要本著對歷史負責的精神,切實履行好檔案移交工作職責。對移交過程中損毀、丟失屬于國家所有檔案的,或不按照規定向檔案館按期移交檔案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監察部、人社部、國家檔案局第30號令)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此次移交檔案進館工作從今年5月開始,到2017年11月結束。據測算:到2017年底,萬盛檔案館館藏檔案數量將比2015年底有較大增加,到時館藏檔案總量將可能首次超過10萬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