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南寧市召開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成果整改工作會議,會上,對全市地名普查成果數據審核情況和問題清單進行了歸類分析,要求建立和完善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檔案,按照整改清單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會上,市普查辦就國普辦對南寧市各縣(區)地名普查成果數據審核情況和問題清單進行了歸類分析,就做好查清地名及相關屬性信息、對有地無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實體進行命名、對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設置標準規范的地名標志、完善各級國家地名和區劃數據庫、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建立地名普查檔案等七大項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各級地名普查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地名普查檔案工作制度,認真履行檔案工作職責,對普查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指定專門(部門)或人員負責收集、整理與歸檔,在地名普查工作結束后3個月內,完成歸檔工作。
據了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從2014年7月開始,到2018年6月結束。普查內容包括查清地名及相關屬性信息,對有地無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實體進行命名,對不規范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設置標準規范的地名標志,建立、完善各級國家地名和區劃數據庫,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建立地名普查檔案。目前,南寧市已完成普查成果數據的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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