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疊彩區檔案局完成對公共服務事項、行政許可、行政權力事項實施過程中,居民查詢民生檔案需其他個人或單位出具證明(蓋章)類材料的清理和規范工作,并制訂了《證明(蓋章)類材料目錄(試行)》。
經梳理,保留證明、蓋章類材料共12類,涉及人事、工齡、婚姻、建筑證、農房登記、宅基地、林權等12個事項。該項工作還厘清了每份證明(蓋章)類材料的“來龍去脈”,對材料的提供機關、設定依據等進行了明確。
通過清理規范證明、蓋章類材料,從源頭上減少“奇葩證明”“循環證明”,切實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公平的服務,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