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妥善處置機構變動單位檔案的合理歸屬和流向,確保機構改革中檔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南寧市興寧區檔案局主動發力,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檔案局關于做好全區機構改革中檔案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城區實際,印發了《關于做好城區機構改革檔案工作的通知》,切實做好城區機構改革中的檔案管理和處置工作。
一是強調機構改革涉及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從對歷史負責、為現實服務、替未來著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機構改革中檔案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實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將檔案工作與機構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
二是明確不再保留或納入重新組建機構的單位檔案,屬于獨立建檔單位的,自變動之日起檔案由原單位規范整理后,整體移交新組建機構管理;屬于按年度移交進館單位的,檔案由原單位經規范整理后按規定移交城區國家檔案館;保留機構或單位名稱的、優化職責或部分職責發生變化的,檔案管理體制保持不變。部分職責劃入其他機構的,劃入前履行該職責所形成的檔案仍屬于原單位,不得分散;更名、調整領導體制的部門和單位,繼續沿用原檔案管理體制。
三是要求改革涉及的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履行檔案處置主體責任,采取必要措施,把檔案清查及收集、整理、移交等每個環節都明確到人,嚴防檔案丟失和失泄密問題發生,確保檔案真實、齊全、完整;改革涉及的部門和單位應按要求完成本部門或單位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的編制或修訂工作,報城區檔案局審查同意后執行;改部門和單位要抓好所屬二級機構檔案交接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確保機構改革工作順利進行,檔案齊全完整準確。
四是加強對涉改部門和單位的檔案業務指導,通過電話答疑和現場操作的方式,做好各涉改部門和單位關于檔案整理、移交工作的指導。
五是調整檔案庫房排架,留出足夠空間,為涉改部門和單位的檔案移交進館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