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檔案局關于做好全市機構改革中加強檔案工作的實施意見》,從總體要求、職責任務、檔案處置與流向、檔案處置范圍與內容、檔案移交、組織保障等6個方面全面部署全市機構改革檔案管理和處置工作。
《實施意見》強調,各涉改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檔案管理和處置工作納入機構改革總體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落實、誰擔責”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統籌協調,強化保障措施,保證經費和人員。堅決杜絕因機構變動,人員調整造成檔案無人過問,檔案流失和失泄密等問題發生。涉改單位要及時制定檔案管理和處置工作方案,并按時間要求報市檔案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后實施,按時完成單位《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和相關管理制度的修訂或編制工作,做好單位積存各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全面做好各種門類、各種載體檔案的收集、整理、清點、移交工作。不再保留的機構、納入重新組建機構、撤銷建制的部門和單位的檔案要整體移交新組建機構,不得分散。新組建單位要明確落實檔案管理機構和人員,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制度,確保檔案工作順利開展。
《實施意見》要求,各涉改單位和檔案部門要加強聯系溝通,加強協同配合。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要主動加強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幫助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檔案館要積極做好檔案接收進館的各項準備工作,防止因接收不及時出現檔案遺失等問題。各涉改部門和單位要切實擔當起檔案處置工作的主體責任,明確檔案工作負責機構和人員安排,按照規定及時向同級綜合檔案館或新組建機構移交檔案,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
《實施意見》對檔案處置范圍與內容、處置流向、檔案移交時限作了具體的規定。同時,嚴明檔案處置工作紀律規矩。對機構改革中造成檔案丟失、損毀、泄密的單位和個人,對拒不按國家規定處置和移交檔案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依據《檔案法》《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理規定》,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