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市委組織部印發《關于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進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檔案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切實做好機構改革中干部人事檔案工作。
《通知》要求各單位人事部門要按照機構改革干部管理權限的調整變化及時做好干部人事檔案移交工作。要針對撤銷合并、不再單獨保留的單位,對職能劃轉、職責調整涉及部分人員劃出的單位,對機構改革中有干部交流到外單位任職的單位等不同情形,按照相關要求切實做好干部人事檔案劃入、轉遞等相關工作。
《通知》對移交人事檔案具體細節作了規定。要求在移交干部人事檔案前,要及時收集、鑒別、整理、歸檔,不符合歸檔要求的,要聯系材料形成部門進行整改。對需要移交的干部人事檔案,要逐卷審核,保證檔案內容真實準確、檔案材料齊全完整,并逐卷填寫《干部人事檔案轉遞情況登記表》。接收單位要嚴格規范做好干部人事檔案和材料接收工作。對接收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和有關臺賬、文件材料,要逐卷逐份逐冊進行清點核對,確保準確無誤。要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審核工作標準,對接收的檔案和材料進行復核。復核合格的,要及時辦理轉遞回執手續;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向檔案移交單位進行反饋,移交單位要盡快整改。
《通知》明確要求,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部門、本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步驟和時間節點,同步完成干部人事檔案和材料移交、接收等工作,確保干部人事檔案工作與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步調一致、健康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