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鄉鎮和街道檔案工作,依法落實“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增強日常監督和指導,確保各門類檔案的完整和安全,吉首市以鄉鎮(街道)區劃調整為契機,參照新核定的內設機構和工作職能,近日出臺了《吉首市鄉鎮(街道)檔案工作管理辦法》。該辦法突出特點是:一是明確鄉鎮(街道)檔案工作由黨政辦主管,建立綜合檔案室,確定一名專職檔案人員;二是對鄉鎮(街道)設立的派駐機構形成的檔案,根據其聯系的緊密程度,確定歸屬并保持前后一致;三是明確鄉鎮(街道)綜合檔案室向市檔案館移交及內設機構、所屬站所向鄉鎮(街道)綜合檔案室移交檔案的時間;四是檔案工作專(兼)職人員調動時,應辦理檔案交接手續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五是結合新的內設機構,確定了各機構的文書檔案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辦法的出臺,為鄉鎮(街道)檔案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