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更好的幫扶困難職工、強化幫扶資金管理,規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湖南省總工會印發了《湖南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辦法》,規范了困難職工檔案從建立到管理的各環節要求。一是明確了困難職工檔案管理的職責和權限,確定了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基本原則,要求各級工會和檔案部門共同加強指導和監督。二是明確了困難職工檔案的建檔內容,以家庭為認定單位,一戶一檔,分為困難職工原始檔案、按財務制度管理的檔案以及日常幫扶工作檔案三大部分。原始檔案主要包括困難職工幫扶申報材料、證明材料以及原始信息表等;按財務制度管理的檔案主要包括幫扶資金、經費的政策、制度、幫扶資金分配方案、匯總表及預決算報告等;日常幫扶工作檔案主要包括幫扶工作政策等有關文件、會議記錄、有關往來文件及統計報表等。三是明確了建檔及管理職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困難職工由所在單位工會,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失業人員由所在街道(社區)工會或上一級工會幫扶中心負責建檔及管理。四是明確了動態管理的要求,要求基層工會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困難職工檔案進行復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集中復核整理,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并根據核查結果實施檔案動態管理。五是明確了檔案的分類整理要求和保管期限,按財務制度管理的檔案根據會計檔案歸檔要求進行歸檔整理,其他檔案按照文書檔案歸檔要求,獨立設置類別歸檔整理。困難職工檔案自脫困后至少再保存10年,特殊載體檔案與紙質檔案同步歸檔且保管期限相同,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其他載體檔案應同時生成紙質文件材料一并歸檔。六是明確了檔案查借閱制度,建檔職工憑本人有效證件可查閱本人檔案信息,一般只用于工會系統工作查詢,不予外借。七是明確了檔案管理崗位職責及責任追究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