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至11日,宜城市檔案局、史志辦一行到人群集中地向市民發放《宜城市地方志工作管理辦法》1500多份。《宜城市地方志工作管理辦法》于2014年12月20日在全市頒布實施,為湖北省各縣市區首家出臺的地方志工作規范性文件。《辦法》頒布實施后,宜城市迅速利用《宜城電視臺》、《宜城政府網》、《宜城檔案史志信息網》等各新聞媒體,全文播放、刊登《地方志工作管理辦法》;利用節假日群眾休閑游玩時機,廣泛向群眾宣傳貫徹《宜城市地方志工作管理辦法》。從而,在全市形成貫徹執行《地方志工作管理辦法》的良好法制環境和輿論氛圍,切實把《地方志工作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為促進史志事業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編纂史志精品,為宜城的經濟和社會建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