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宜城市委辦專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檔案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對全市檔案信息化工作進行統籌安排。
《通知》要求,各鎮(辦、區)、市直各單位要將檔案信息化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單位支出預算,配備相對穩定的專兼職檔案信息化工作人員,并將檔案信息化與機關辦公自動化同規劃、同建設、同發展,與各項業務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
《通知》指出,檔案信息化建設今后將列入各單位檔案目標管理等級認定和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檔案達標升級復查單位驗收前,須先對其檔案數字化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出具《檔案數字化達標合格證》后,才能進行檔案室等級認定驗收。從2015年起,各單位檔案年度立卷歸檔要按照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并存的原則,在紙質檔案整理的同時進行全文掃描和目錄錄入,實現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同步管理。檔案移交進館實行“雙套制”,即移交紙質目錄和檔案的同時,必須移交電子目錄和電子文件或全文掃描影像文件,并經市檔案局出具《檔案數字化達標合格證》后,市檔案館方可接收。電子檔案不合格將不予接收。
《通知》還強調,各單位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檔案法》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失密和泄密事件發生,確保檔案信息系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