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菏澤市檔案局相繼出臺了《菏澤市檔案局機關宣傳工作考評辦法(試行)》、《菏澤市縣(區)檔案宣傳工作考評辦法(試行)》,自2016年起,每年對檔案宣傳工作成果進行考核評定。這是菏澤市首次制定檔案宣傳工作綜合考評辦法。
該《考評辦法》詳細規定了檔案宣傳工作的目標任務,宣傳工作成果的認定依據、計分標準,并從上報信息、舉辦展覽、開展廣播電視宣傳、報刊宣傳、檔案編研、宣傳工作組織及隊伍建設、網絡媒體宣傳、其他檔案宣傳活動、檔案“一報兩刊”征訂等方面逐項細化分值,增強了可操作性。還規定了組織領導及考核獎勵辦法。根據綜合考核得分情況,經局考核小組研究后,評選出若干名全市檔案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任務的縣區和科室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對市直部門檔案宣傳工作的考核,列入市直檔案工作綜合考核項目。
為了推動該辦法的落實,市檔案局成立了檔案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和中心報道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局主要負責人擔任,中心報道組組長由負責宣傳工作的科長擔任。指派專人每月定期進行匯總,建立撰稿和上稿登記臺賬,每季度向市局科室和縣區檔案局通報宣傳工作進展情況。
該考評辦法起草后,經過多次座談討論,廣泛征求市局科室和縣區檔案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形成了共識。各級檔案部門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積極謀劃宣傳活動方案。廣大檔案干部增強了新形勢下做好檔案宣傳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樹立了“檔案大宣傳”意識,主動適應新常態,寫稿投稿的積極性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