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馬鞍山市政府辦公室以政府規范性文件形式印發了《馬鞍山市電子公文歸檔與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辦法》在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電子公文、電子檔案管理原則要求的基礎上,基于馬鞍山市電子公文和電子檔案實現了在線管理現狀,突出了適用性和操作性。《辦法》明確規定:市直單位應建立電子公文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制度,明確職責分工,明確專人管理,并根據工作需要配置必要的計算機、掃描儀等信息化設備;市檔案局(館)負責對電子公文歸檔整理和電子檔案移交接收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并依法依規開展電子檔案接收保管和利用服務工作;市電子政務主管部門負責市電子政務OA系統與檔案管理平臺無縫對接,保證檔案管理平臺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