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馬鞍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出臺了《馬鞍山市檔案征集辦法》。《辦法》共計二十個條款,主要內容體現在“三個明確”:(一)明確征集范圍。主要為“三名三重”檔案,以及馬鞍山各個歷史時期的風俗民情、民族宗教、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特色檔案。(二)明確征集方式。可采取接受捐贈、移交、寄存和征購等方式,同時規定了各單位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檔案,以及重大活動(事件)的檔案須按規定移交同級檔案館。(三)明確獎懲措施。對捐贈檔案價值較高和數量較大的捐贈人給予一定的獎勵,檔案館可視情舉行捐贈儀式;對不按照國家規定向檔案館移交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檔案、重大活動(事件)承辦部門不按規定向檔案館報送檔案、檔案征集人員將征集的檔案據為己有的等情節嚴重的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的相關規定。《辦法》的出臺將有效解決馬鞍山市散存散失檔案資源的征集,以及全市重大活動(事件)檔案的管理與接收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