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黃山市政府第九次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徽州文書檔案保護辦法》。該《辦法》是黃山市人民政府首次以政府規范性文件形式出臺的地方遺存文書檔案保護辦法,也是安徽省首個地方特色檔案文書保護辦法,作為地方文化保護法規在全國范圍內起引領作用。
一是明確定義。首次對徽州文書檔案進行了定義,即古徽州所屬歙縣、黟縣、休寧、祁門、績溪縣、婺源縣六縣遺存的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為從事或解決某些實際事務活動而留存下來的書面記載,包括地權賦役文書、宗族文書、商業文書、社會關系文書、醫藥、教育與科舉文書、官府文書以及除上述文書以外的原始形成的文字圖片資料。
二是明確職責。明確了政府及相關部門在徽州文書檔案保護管理中的職責和工作機制,包括將徽州文書檔案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以縣(區)人民政府為屬地責任主體,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為日常巡查保護主體的徽州文書檔案保護聯動制度等。
三是提出了倡導性管護意見。明確了各級檔案館要積極創造科學高效的管護條件為民間機構和個人提供保管服務,同時對民間的收藏機構和個人在徽州文書檔案保護工作中權利、貢獻及獎勵進行了明確規定,倡導民間收藏機構和個人積極向各級檔案館進行捐贈、寄存徽州文書檔案等業務。
四是設置了處罰意見。明確了對徽州文書保護管理中違紀違法行為的處罰,并設置了《徽州文書檔案警示名單》,強化了對珍貴稀有徽州文書的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