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海寧市檔案局下發了《關于做好<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修訂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法定進館單位對《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進行修訂,海寧市檔案局將分批次在今明二年進行審批,2017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審批工作。
國家檔案局8號令2008年出臺,海寧市檔案局按照要求,對鄉鎮、機關單位的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進行了修訂并備案,但時隔多年,機構改革不斷的深入,各部門的數量、機構設置和部分機關職能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其形成的文件材料種類、內容也隨之發生了變化。2008年制定的歸檔范圍與新情況有諸多不適應,不利于各機關文件材料收集歸檔工作的正常進行,甚至造成部分重要檔案內容沒有及時納入歸檔范圍,對檔案的安全保管和日后有效利用都將產生不利影響。
《通知》要求各單位從實際出發,根據單位的“三定方案”全面重修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歸檔范圍要求涵蓋本單位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即除文書檔案、會計、科技、業務、特種載體檔案和電子文件所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此次修訂的重點是根據單位的科室職能來制定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要求各個單位在考察每一項具體職能所形成的歸檔材料時,要著眼于業務工作開展的全過程,從業務開展的緣起、經過到總結的全面考察,盡可能詳細地記錄工作開展的每一個環節。如果涉及有行政執法權、履行某專項職能、從事專門業務管理工作的單位,要依據本檔案形成的專業(專門)檔案具體情況,制定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為了使這項工作規范有序的開展,海寧市檔案局建立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修訂工作審核小組,利用協作組開會形式進行培訓輔導,同時在海寧檔案共建共享平臺和海寧檔案史志網上傳了鄉鎮版和機關版的修訂后的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的模板,以供各單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