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檔案局出臺《關于切實做好機構改革中檔案處置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要求各機構變動、職能調整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這次機構改革中檔案管理和處置工作,在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依法加強管理,切實做到檔案工作與機構改革工作同步進行。要明確分管領導,落實責任,將檔案處置工作納入機構改革工作的總體部署,研究制訂工作方案,明確文件清理、歸檔與交接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時限,確保機構改革中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明確規定
《通知》明確機構改革單位檔案的歸屬與流向.并對實做好機構改革中檔案處置的工作要求:(一)機構改革單位應提出本部門單位檔案歸屬與流向意見,并報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以便及時做好組織協調和指導服務工作。(二)市、區兩級檔案局應及時做好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工作,并加強機構改革中的檔案行政執法工作,切實糾正違反檔案法律法規的行為。各級檔案館應認真做好接收檔案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移交檔案,確保國家檔案資源齊全完整。(三)機構改革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檔案管理工作,嚴防因機構變動、人員調整,檔案無人過問,造成泄密事件和檔案流失;檔案人員要履行職責,認真清點核對本部門單位的檔案,做到賬物相符,嚴防流失。因不負責任、擅離職守致使檔案受到損失的,將依照《檔案違紀違法行為處分規定》等法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四)凡新設置、組建單位應及時明確檔案工作的機構和人員,明確分管領導,明確職能職責,建立健全制度,及時開展《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的編制和報批工作,確保檔案的收集齊全、安全保管和利用工作有效有序進行。職能微調部門(單位)也要及時重新修訂本單位《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表》,并報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確保檔案工作有序進行。(五)在機構改革中,凡發生檔案歸屬爭議,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與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協商,妥善處理。檔案移交工作,要與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協商。
各機構改革單位應在機構改革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向同級檔案部門報送原有檔案的歸屬與流向意見,經同意后組織實施。